5、安全保卫。安全保卫组尽快组织人力,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校园秩序,配合公安部门预防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加强对学校公共财产、救济物品集散点、重点实验室的警戒。
6、信息收集。学校在开展救援工作的同时,立即将伤病员数量、救治情况、救援力量以及建筑物倒塌、震灾损失的初步估计等情况报告当地抗震救灾指挥部和教育行政部门。
7、应急响应终止。学校的地震灾害救援工作完成,伤病员在医疗机构得到救治,师生情绪稳定,并得到妥善安置,学校及时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经批准可宣布地震应急响应终止。
第十三条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学校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1:
学校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
组 长:校长
副组长:党组书记、副校长
成 员:校办公室主任、团委书记或副书记、教务处主任、后勤或总务处主任、校医务所长、各年级组组长
领导小组职责:
(一)全面负责学校地震应急工作,进行自救互救、避震疏散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应急意识和学校抵御地震灾害的能力;
(二)参加同级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会议。执行有关指示、批示,服从统一领导。领导小组成员按其所在部门的职能、职责各负其责;
(三)在临震预报发布后,负责对学生进行防震、避震、自救互救知识的强化宣传,组织学校地震应急预案的实施;
(四)震后,负责指挥各应急工作组按预案确定的职责投入地震应急抢险工作,调度学校的应急疏散、抢险救灾、医疗救护和物资配备;
(五)及时调查、统计和上报震后人员伤亡等灾情;
(六)负责同级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及职责
组 长:校办主任
成 员:校团委书记或副书记、后勤处或总务处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
(二)制定和定期修订校地震应急预案和应急工作程序;
(三)具体协调各工作组之间的应急救援工作;
(四)负责组织防震知识的宣传、培训,组织应急演练;
(五)承担地震应急工作总结、报告以及上情下达,下情(灾情)上报等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