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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做好高考、中考期间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做好高考、中考期间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淄教教服字[2009]14号)


局属有关学校:
  一年一度的高考、中考即将到来,目前正值夏季是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患的高发季节,同时面临防控手足口病、甲型H1N1流感的严峻形势。为切实做好高考、中考期间的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给考生提供一个良好的考试环境,全面保障广大考生在考试期间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做好高考、中考期间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高考、中考事关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做好高考、中考期间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对保障考生身体健康,维护正常考试秩序具有重要意义。各区县和学校要按照食品安全工作的要求,充分认识到做好高考、中考期间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根据职责分工,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切实保障高考、中考期间学校食品安全。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管措施
  各区县和学校要成立专项领导小组,根据职责要求,提前安排、提前介入,采取有效措施,对重点环节、重点品种进行集中整治,切实加强学校食堂、小卖部、考生集中食宿地点等环节的监管;重点检查食堂原材料进货索证、加工条件、个人卫生、卫生设施等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要求;所使用的饮用水是否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的要求,提供的桶装饮用水、瓶装饮用水是否索证齐全并符合国家卫生要求等。在总结以往高考、中考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基础上,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明确监管重点,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加大整治力度。建立健全高考、中考期间食品安全协调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强化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保障措施,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三、加强宣传,增强考生自我保护意识
  各区县和学校级要积极开展学校食堂集体用餐的卫生指导,要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通过多种形式、多渠道加大预防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知识的宣传工作,普及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和传染病防控等知识,指导考生科学合理饮食,增强考生的卫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做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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