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做好2009年全市学生公寓床上用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淄质监办发【2009】1号)
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教育(教体)局,市纤维纺织产品监督检验所,局属各学校、市直各幼儿园: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学生公寓床上用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山东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做好2009年全省高校学生公寓床上用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鲁质监办发[2009]60号),明确要求“各市质监局及其所属专业纤检机构、教育局要根据本地实际,参照对全省高校学生床上用品的监管模式,对本辖区内其它寄宿制学校学生床上用品质量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学生床上用品质量,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安全,切实维护学生利益。对出现的问题及企业将依法严肃查处,对采购工作组织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学校将予以通报批评,并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为加强学生公寓床上用品管理,规范采购秩序,根据上级要求,现将2009年全市学生公寓床上用品质量监督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行全市学生公寓床上用品供货企业监控制度,进一步加大对学生公寓床上用品供货企业及产品质量的监督力度。
为确保学生公寓床上用品质量,市纤维纺织产品监督检验所(以下简称市纤检所)对我市学生公寓床上用品供货企业实施质量监控制度和质量跟踪监督,进一步加强对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结合2008年供货质量情况和2009年企业质量保证能力检查情况,确定2009年集中采购床上用品质量保证能力检查合格企业名单。
学校学生公寓床上用品集中采购工作由市教育服务中心组织实施,通过企业报价、专家组综合评议、询价,纪检部门现场监督等程序,确定供货入围企业名单及产品价格,并向各学校通报。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职业学校、幼儿园都需按照确定的采购价格选购所需学生公寓床上用品,由市教育服务中心统一调配供应。未入围的企业,不得向学校供货。
二、进一步加强全市学生公寓床上用品集中采购管理工作,确保学生公寓床上用品采购质量。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公寓床上用品采购程序,降低采购成本,体现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决定全市学生公寓床上用品继续集中采购。实行统一价格,统一质量标准,统一合同文本。
纳入2009年集中采购范围的床上用品包括:棉被、化纤被、棉褥、床单、被套、枕套、枕芯、床垫、毛巾、枕巾、毛巾被、蚊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