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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临汾市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段惠刚  汾西县副县长         任俊杰  永和县副县长
  马爱萍  蒲县副县长          王 震  侯马市副市长
  卫 勇  翼城县副县长         郑步电  霍州市副市长
  刘林玉  临汾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
  石 有  临汾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局长   赵红海  尧都区公安局局长
  吉绍文  洪洞县公安局局长       谢 强  安泽县公安局局长
  白 波  襄汾县公安局局长       樊宜群  吉县公安局局长
  常清宇  大宁县公安局局长       张鹏起  霍东公安分局局长
  吉 勇  东城分局局长         张晓晖  浮山县公安局局长
  张冬明  乡宁县公安局局长       董 斌  古县公安局局长
  肖 博  曲沃县公安局局长       王博君  隰县公安局局长
  计军亚  汾西县公安局局长       李 伟  永和县公安局局长
  崔仲亮  蒲县公安局局长        李 胜  侯马市公安局局长
  孙青龙  翼城县公安局政委       王文艺  霍州市公安局局长
  郝 强  北城公安分局局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和联合检查工作组。
  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负责全市民爆物品专项整治日常工作,跟踪了解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协调解决专项整治中有关问题;负责专项整治情况的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等工作;汇总、收集和督办专项整治工作中有关举报案件。
  办公室主任:张明星(兼)
  副主任:郭永杰 市公安局民爆支队支队长
  成员:各县市区综治办主任、公安局分管治安(民爆)的副局长。
  市专项整治领导组组织市政府督查室、市公安局、各县(市、区)公安局有关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县(市、区)民爆物品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三、目标任务
  --结合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换发,对涉爆单位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坚决遏制爆炸事故和案件发生,严防爆炸物品丢失、被盗;
  --严厉打击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使用爆炸物品违法犯罪活动,彻底收缴流散社会的各类爆炸物品;
  --坚决摧毁非法制贩爆炸物品“地下窝点”和“黑市场”,集中力量侦破一批涉爆案件,严惩一批涉爆违法犯罪分子;
  --加大监管力度,督促落实管理、防范措施,健全完善安全监督制度和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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