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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临汾市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临汾市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临政办发〔2009〕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壶口风景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临政发〔2009〕3号)要求,由市公安局制定的《临汾市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九年三月一日

临汾市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全市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坚决防止重特大爆炸事故案件发生,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确保“两会”和“建国六十年庆典”安全稳定为重点,围绕“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的总体思路,实施“宣传入户、信息驻村、重奖重罚,严管严治”等措施,深入排查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储存、使用等环节存在的问题,全面收缴各类流散爆炸物品,依法从重从快打击涉爆违法犯罪行为,大力推进爆炸物品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促进全市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再上新台阶。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整治顺利开展,成立市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专项整治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对全市民爆物品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协调、统一部署:
  组 长:
  赵建民 副市长
  副组长:
  武卫东  市政府副秘书长、法制办主任  安占功  市公安局局长
  郭福才  市综治办主任         李明水  市安监局副局长
  张明星  临汾市公安局副局长      余瑞金  尧都区副区长
  赵双宝  洪洞县副县长         韩 睿  安泽县副县长
  狄学飞  襄汾县副县长         李青萍  吉县副县长
  黄海华  大宁县副县长         段玉明  浮山县副县长
  李秀生  乡宁县副县长         李玉龙  古县副县长
  秦朝斌  曲沃县副县长         杨建军  隰县副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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