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幼儿园特色教育活动展评的通知
(鲁教基处函[2009]20号)
各市教育局学前(基础)教育科(处):
近年来,我省幼儿园认真贯彻执行《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积极开展园本教研活动,结合当地及幼儿园实际,探索适合本园发展的路子,涌现出了一大批具有鲜明办园特色的幼儿园以及一些具有推广价值的特色教育活动。如幼儿园开展的“阳光体育活动”、“书香宝贝流动计划”、“家长对话周”、“家长志愿者活动”等都非常具有特色,且成效显著。为宣传、推广这些特色教育活动,展现我省学前教育风采,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幼儿园特色教育活动展评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展评内容
特色教育活动主要包括幼儿园体育活动、营养膳食与健康,幼儿园园本课程开发与实施,充分利用当地资源进行的教育活动,幼儿园与家庭、社区的互动与合作等。参加展评的幼儿园将特色教育活动录制成光盘(可配语音、文字等说明),并附文字材料和电子稿各1份。文字材料在3000字以内,光盘内容在30分钟之内。要求特色鲜明,具有推广价值。
二、报送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