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规范检查,严格执法。各县(市、区)旅游局要制订严密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建立专项整治责任制,落实专项整治负责人和各个参与者的责任。要建立完善的专项整治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规范专项整治检查工作。在深入基层检查之前,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将组织参与整治检查的工作人员进行专项培训。通过培训使每个工作人员进一步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党纪政纪和旅游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提高政策水平和约束能力,进一步掌握整治检查的程序、内容、范围,做到政治上坚定,业务上过硬。聘请的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要从专业技术角度对旅游企业的安全经营状况,做出客观准确的评价,查找各类重大隐患和问题,充分发挥专家和技术人员应有的作用。
(三)广泛宣传,完善举报机制。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旅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宣传开展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要主动邀请有关新闻媒体参与,加大舆论监督力度,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要广泛推广,对专项整治工作认真,组织得力,成绩显著的单位要大张旗鼓地进行表扬,对专项整治工作不认真、整治工作走过场的单位要公开曝光,推动全市旅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各县(市、区)专项整治领导组要进一步完善群众举报受理工作机制,确定举报受理机构,制定举报受理工作程序和举报奖励制度,设立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等。明确举报受理责任人和工作人员,保证24小时有人受理。要严肃举报纪律,做到有报必查,属实必奖,并做好举报人的保密工作。要建立受理举报的监督机制,各地、各部门要定期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报告举报受理情况,并向社会公布,欢迎群众举报,接到举报案件要进行认真查证核实。
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举报电话:2039117,2015547。
(四)统筹安排,保障投入。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抽调本部门有关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并聘请专家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切实把专项整治检查工作人员配足配强。对检查工作所需车辆、电脑及其他设备要配足配齐,对所需资金要认真核算确保到位,保障此次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五)搞好总结,及时上报。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要加强对旅游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及时掌握各专项整治工作组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总结各地专项整治工作组好的经验和做法。旅游行业各专项整治工作组要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专项整治情况汇总上报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专项整治结束后5日内,各专项整治领导组要按照要求认真做好总结,并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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