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教育局关于举办新教师岗前培训班的通知
(便函[2009]75号)
局属各单位:
为使新教师尽快转换角色,适应素质教育的需要,按照《关于加强新教师管理工作的意见》(淄教发〔2004〕32号)的要求,决定对今年到局属单位工作的新教师进行岗前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培训共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2009年8月25-27日,集中培训3天;第二阶段,自学、撰写论文,每人交一篇不少于2000字的学习总结,9月12日上午9点举行闭卷考试。8月25日上午8:00-8:30报到,8:40举行开学典礼。
地点:山东理工大学东校区2号实验楼510室。
二、参加人员
局属单位2009年招聘的新教师。
三、培训内容
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现代教育思想,教师职业道德,教师基本技能,班主任工作,教师专业成长,新课程实施等内容。
四、培训费用
根据淄价字[2009]44号文件规定,收取培训费140元,资料费据实收取,食宿协助安排,费用自理(自带洗涮用具)。
五、培训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