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关于2009年国庆节及中秋节中小学校放假期间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
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鲁政办发明电〔2008〕206号)要求,结合我省中小学教育工作实际,经研究,现就2009年全省中小学国庆节及中秋节放假期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10月1日至8日放假,共8天。10月10日(星期六)、10月11日(星期日)可补10月7日、10月8日的课。
二、今年是建国60周年,国庆期间又恰逢中秋节,各中小学校要以此为契机,加强对广大中小学生的爱国主义教育,激发广大中小学生的爱国热情。要求广大中小学生认真收看国庆阅兵式等庆典活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了解新中国成立60周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所取得的伟大历史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