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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开展价格工作创新大赛和金点子征集活动的通知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开展价格工作创新大赛和金点子征集活动的通知
(皖价综〔2009〕230号)


各市、县物价局:

  为充分调动广大价格干部创新工作的积极性,把好的思路和点子付诸于今后的价格工作实践之中,根据全省价格系统学习创新提升年活动的总体安排,决定在全省价格系统开展价格工作创新大赛和“金点子”征集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及参与对象

  征集活动从11月10日开始,至11月底截止。参与对象是省局各处室、单位和各市、县(区)物价局以及全省各级价格干部职工。

  二、征集内容

  凡是今年以来各处室、单位、各地价格部门在业务工作、制度建设、机构建设、队伍建设、作风建设等方面的特色或亮点工作,以及干部职工认为有利于深化工作绩效、提升工作水平、推动事业发展的好主意、好思路、好措施、好方法,均可参加此次活动。

  三、征集方式

  (一)创新大赛参赛项目,主要是针对今年以来已经推出或正在开展,并将产生良好影响的特色或亮点工作,省局以处室、单位为单位,各地以市为单位上报。县(区)物价局由所在市集中统一上报。省局每个处室、单位上报的参赛数量不少于1个(机关党委与监察室,办公室与生活服务中心可合并上报),各市不少于3个。

  (二)“金点子”征集项目,主要是面向今后的思路、方法、建议等,以个人上报为主,也可由单位统一整理后集中上报。

  (三)对创新大赛参赛项目,要填写项目登记表(见附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寄省局综合法规处,也可誊影发送至省局学习创新提升年活动办。“金点子” 项目报送不需填表,不需加盖单位公章,可直接以个人名义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寄发上述地址。

  四、相关要求

  创新大赛和“金点子”活动是今年全省价格系统学习创新提升年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价格事业的发展。活动的开展,不仅能较为全面、准确地反映一个地方的工作实绩和现状,也能体现出价格干部的思想和工作水平,抓好这两项活动意义重大。各处室、单位和各地价格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这两项活动,以抓学习创新提升年活动前期各项任务的劲头,组织和动员全体干部职工踊跃参赛。对上报的创新项目和征集到的金点子,省局学习创新提升年活动办将通过适当形式、在一定范围征集意见,组织人员进行评选,对入选的创新工作和“金点子”,将公开表彰,并组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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