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物价局关于通报表扬2008年度收费统计工作优秀单位和个人的通知
(皖价费〔2009〕240号)
各市、县物价局:
经过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的共同努力, 2008年度收费统计工作圆满完成。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工作考核办法》和《安徽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收费许可证和收费统计工作考核标准》(皖价费〔2009〕61号)的有关规定,省局组织开展了2008年度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工作考核。经基层推荐、抽查复核,现对2008年度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工作优秀单位和优秀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受到表扬的单位和个人在今后的工作中再接再厉,为进一步推动我省收费管理和收费统计工作再上新台阶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1.优秀单位名单
2.优秀个人名单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八日
附件1
优秀单位名单
六安市物价局 滁州市物价局
巢湖市物价局 宿州市物价局
蚌埠市物价局 亳州市物价局
铜陵市物价局 池州市物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