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
《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的通知
(苏教体艺〔2009〕35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已于2009年7月29日由江苏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员会第10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09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我省教育法制建设史上的一个新的里程碑,也是江苏教育改革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增强学生体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切实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条例》颁布的重要意义和深刻内涵
  《条例》是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制定的,针对我省青少年学生体质健康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总结经验,广泛征求意见,体现了政府、学校、家庭和社会对学生体质健康的新认识、新要求,具有较强的时代性、针对性和前瞻性。《条例》的颁布施行,标志着我省教育法规体系的进一步完善,为促进学生体质健康提供了法制保障。《条例》坚持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思想,把增强学生体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立法的基本目标,作出了一系列重要的制度创新。《条例》以法规的形式第一次明确规定了中小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体育活动时间和书面家庭作业量,明确规定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不得向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不得以升学率或者考试成绩为标准对学校进行排名,使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从一般的政策要求转变为统一的法律规定。这些重要的制度创新将为学校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奠定坚实的基础。
  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把《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作为当前全省教育系统的一项重点工作,认真部署,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宣传《条例》,进一步提高对学生体质健康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努力提高《条例》统筹实施水平。要有计划有步骤分期分批地开展《条例》的学习培训工作,促使教育行政干部、校长和教师准确理解、全面把握、正确执行《条例》的各项规定,牢固树立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观念,依法履行职责,大力推进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各项工作。
  二、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学习宣传工作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