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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人民政府印发临汾市开展宜居城市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祁寒冰  (市财政局局长)
  华志刚  (市交通局局长)
  许锁子  (市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
  栗 刚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师学瑾  (市统计局局长)
  荀贵生  (市物价局局长)
  李明水  (市安监局副局长)
  李建设  (市劳动保障局局长)
  王 超  (市国资委主任)
  邓小兵  (市规划局局长)
  常引根  (市文物局局长)
  张 云  (市商务局局长)
  贾自胜  (市水利局局长)
  陈续臻  (市文化局局长)
  王新龙  (市广播电视局局长)
  王保山  (市旅游局党组书记)
  汪馨野  (市精神文明办主任)
  辛玉龙  (市爱国卫生委员会主任)
  各县(市、区)分管城市建设工作的县(市、区)长
  各县(市、区)建设局局长
  创建宜居城市活动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建设局。各县(市、区)要将创建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工作机构,统一协调组织,明确工作目标,制订活动计划和实施方案,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四、保障措施
  (一)拓展渠道,加大投入
  城市建设维护费、城镇公用事业附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类城市建设资金,要确保足额用于城市建设。各县(市、区)要适当调整基本建设投资方向,优先考虑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并要按照开放市政公用市场和加快招商引资的要求,招募战略合作伙伴,积极引进省外、境外各类资金,加快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改革、建设和发展步伐。
  (二)分工协作,形成合力
  创建宜居城市工作涉及面广,牵涉部门多,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合力攻坚。市园林绿化部门要严把绿化设计关,不断提升绿化档次和水平,加大园林绿地管护力度,积极推进城市立体绿化,保证城市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共绿地达到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发改部门要将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列为投资重点,加快项目建设立项审批。财政部门要加大对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的投入力度,确保城市建设维护费、城镇公用事业附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类城市建设资金足额用于城市建设。要多渠道、多形式筹集资金,动员全社会参与创建投资。水利部门要加强重点区域的水土保持和饮水安全。环保部门要依法淘汰落后生产项目和生产工艺,严把项目建设前置审批关,从源头控制污染,督促和帮助企业完善环保设施、达标排放。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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