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实施城乡清洁工程
1、实施“五乱”综合整治。重点治理摊位乱摆、车辆乱停、垃圾乱扔、广告乱贴、工地乱占等现象,整治小街小巷、城乡结合部等区域的卫生死角,彻底解决城市环境卫生 “脏、乱、差”状况。
2、 加强生活和建筑垃圾处理工作。合理设置垃圾收集站和转运站,逐步建立完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系统。环卫机械化作业水平进一步提高。按照计划每年建设一批水冲式公厕。建筑垃圾消纳、综合利用等设施的设置,纳入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专业规划,鼓励综合利用,鼓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优先采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
3、 加大污水处理力度。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完善城区排水管网,逐步建设雨污分流排水系统。进入污水处理厂的工业废水要达到进厂水质要求,城区生活污水全部纳入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处理厂严格执行国家《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出厂水质达到功能区要求。
4、加强车辆停放、广告和施工现场管理。改造增设公共停车场,建设路外生态式停车场。增设广告橱窗,组织力量对小广告进行清理,引导和规范广告有序发布。加强施工现场监管,创建文明工地。
(七)提高城市现代化管理水平
1、完善法律法规,依法加强城市管理。不断完善城市管理的各项法规、政策,健全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做到城市管理工作各个环节有法可依。
2、加强城市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对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整体素质,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杜绝野蛮执法、不文明执法现象。
3、积极推行“数字化城市”管理。完善“12319”城建服务热线功能,利用已有的平台和基础,运用成熟的现代化数字管理技术,对城市规划设施、基础设施运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等进行动态监管,创新城市管理模式,提高城市管理质量和效率。
三、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创建宜居城市活动的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成立创建宜居城市活动领导组, 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
赵建民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
宿青平 (市长助理、市建设局局长)
武卫东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法制办主任)
成 员:
安占功 (市公安局局长)
石雪爱 (市监察局局长)
郑建文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