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大力开展创建宜居城市活动,利用5至7年时间,努力使全市在城镇化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改善、资源节约利用、管理水平提升等方面取得跨越式发展,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竞争能力明显增强,有力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
二、考核内容与创建工作重点
(一)加快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建设
1、加快经济发展,实现经济富裕是宜居城市最重要的基础条件,也是宜居城市最重要的决定性因素,创建宜居城市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赶超式发展,构建具有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依托区位、资源等优势,加快产业发展,依靠产业集聚促进城市发展,通过发展经济,有效增加人均可支配收入,提高就业率,为建设宜居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2、优化政务环境,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加强政务大厅建设,推进政务公开,方便市民办事,提高行政效率,坚持依法行政,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打造公开、公正、高效的政务环境。
3、强化公共安全。加强预防应对自然灾害及社会突发事件设施建设,制订完善的预防应对预案,健全工作机制,增强城市政府对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
(二)加强重点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
1、供水方面。按照城市供水水源地保护有关规定,划定水源分级保护区域,加强水源地的生态保护;健全完善供水网络,加快供水一户一表改造步伐,全面提高出厂水质,积极推行分质供水。
2、供气、供热方面。坚持多种气源、多种途径发展城市燃气,积极推广利用天然气和煤层气,合理利用煤制气和液化石油气。逐步取消土小锅炉,限制分散锅炉,发展集中供热。对现有建筑实行分户控制、分户计量改造,着力推进城镇供热体制改革工作。
3、公共交通方面。实施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战略,发展“大容量、低排放、舒适化”的公共交通工具,推行快速公交,优化公交线路,实现智能化管理,全面提高城市现代化交通运行效率。适应城市机动车快速增长要求,规划建设合理的城市道路交通体系,加快机动车停车场等静态交通设施建设。
(三)改善城镇居民住房条件
1、调整住房供应结构,构建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加快编制住房建设规划,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合理确定商品住房、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以及廉租住房所占比例。严格新建住房建设项目套型比例的审批。
2、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完善廉租住房制度,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严格执行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招标投标制度和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公示制度,严格控制户型面积和销售价格,严格核实购买对象,切实把政府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3、积极创建康居示范工程,带动住宅品质整体提升。开展国家、省康居示范工程创建活动,创新住宅建设理念,提高规划设计水平,推广应用新产品、新设备和节能、环保等先进适用技术,建设一批智能、节能、环保的现代化住宅小区,提供“面积不大功能全,造价不高品质优,占地不多环境美”的节能型住宅,以点带面,提升住房建设品位,改善居民住房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