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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抓紧抓好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抓紧抓好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淄教体卫字〔2009〕40号)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地事局,市属各学校、市直各幼儿园:
  当前,全球甲型H1N1流感疫情持续迅速蔓延。我国不少地方甲型H1N1流感患者骤增,部分地区进入了流感高发期。我市个别学校也出现了聚集性病例。今后一段时期,疫情还将继续发展,防控形势十分严峻。前段时间虽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对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但工作中仍有薄弱环节,需要再接再厉,毫不松懈地抓好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结合省教育厅(鲁教体办字〔2009〕1号)文件精神,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抓紧抓好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几点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认清形势,进一步提高防控工作重视程度
  学校是人口密集的地方,是发生疫情的重点区域,青少年学生是易感人群。入秋以来,本土病例持续增多,聚集性疫情明显增加并且呈现毒性增强、快速传染的特点,防控形势非常严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必须充分认识甲流感疫情的长期性、艰巨性,切实做好长期应对准备,积极防范今冬季乃至今后较长一段时间可能发生甲型H1N1流感的暴发流行,维护校园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安全稳定,最大限度地减少疫情对广大师生员工的危害。
  二、明确职责,进一步落实防控工作责任
  在卫生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发挥联防联控机制的作用,增强防控工作合力,加强防控知识与技能培训,明确各自工作职责,熟悉防控工作程序,增强群防群控意识和能力;要将防控工作纳入常态化、规范化管理,防控工作网络要进一步健全,工作方案要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和托幼机构要合理配置人员、经费和物资,全面提升防控工作的综合能力;要通过多种形式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积极争取家长的支持,促使家长主动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健康观察;要进一步对学生进行有关防控知识的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防控能力,让学生明白甲流感可防可控可治,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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