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工作专项督导工作的预备通知
(淄教馆字[2009]19号)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地事局,局属各学校:
为落实全市教育信息化工作会议上提出的“自2009年起连续三年组织教育信息化专项督导工作”要求,提高我市中小学教育信息化水平,推进我市教育现代化的进程,根据《淄博市中小学教育信息化2009-2011年发展规划》《淄博市各类教育办学水平评估实施方案》《淄博市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工作评价方案》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全市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工作进行专项督导,相关事项如下。
一、 时间
2009年12月份,与全市办学水平评估、体卫艺督导工作一并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评估的主要内容
教育信息化工作督导内容主要包括组织与管理、信息化环境建设、信息技术学科教学、信息技术应用与研究、教育技术能力建设等主要指标。
重点督查项目:信息化投入(班班通、教师人手一机、学校计算机网络教室配备、电教费信息技术教育费使用等情况),教育技术应用主要成果及推广情况(网络教研、远程教育资源应用、教育技术课题研究等),信息技术学科开课情况、开课质量,城乡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均衡发展情况,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包括校园信息化领导力建设、网络管理教师培训)情况,信息化校园创建情况等。
三、评估方式及程序
1、学校根据《淄博市中小学教育信息化评价标准(学校)》自查打分,撰写自评报告;区县组织对中小学校的复评,结合《淄博市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工作评价标准(区县)》写出本区县教育信息化综合评价报告,与区县自评得分表,一并于12月10日前上报到市教育信息化主管部门。
2、市里对区县评价结果进行验证、核实,对区县学校分类分层采取座谈、听课、查阅相关网站、资料等方式进行随机抽查,同时将年度重点工作的组织推动情况,计入最终的年度评价结果。局属学校全部参与评估。
3、开展督导工作后,将汇总对各区县与局属学校的督导评估结果,形成年度全市教育信息化发展报告,向全市公布。
联系人:邵秀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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