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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淄博市教育局委员会关于学习贯彻市委十届七次全体会议精神的通知

中共淄博市教育局委员会关于学习贯彻市委十届七次全体会议精神的通知
(淄教党委字〔2009〕21号)


局属各单位党组织:
  中国共产党淄博市第十届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于2009年10月29日在张店举行。市委十届七次全体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了胡锦涛总书记视察我省我市时的重要讲话和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研究了贯彻落实意见。市委书记刘慧晏代表市委常委会作了重要讲话,就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视察我省我市时的重要讲话和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做好当前工作提出了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市委十届七次全委会精神,对于我们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速增效,加快发展,实现全市教育“继续走在前列”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为深入学习贯彻市委十届七次全体会议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
  要重点学习胡锦涛总书记视察我省我市时的重要讲话和省、市委全会精神,学习好市委十届七次全体会议公报。要深刻认识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山东工作的总体要求,准确把握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重大工作任务。要认真领会胡锦涛总书记对抓好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不断提高管党治党水平,提出的明确要求。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要求,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切实增强抓好民生工作的自觉性、坚定性。要结合学习需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畅通各种信息渠道,及时搜集整理、丰富深化学习内容,不断提高推动教育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二、学习方式
  各单位党组织要采取集中传达学习、个人自学、讨论交流等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工深入进行全面地学习。要充分利用校园电视台、广播站、报刊、校园网站、橱窗等内部教育宣传阵地,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各单位近期要安排专门时间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要紧密联系本单位的工作实际,不断探索,积极创新学习形式,突出实效,切实将全体党员干部和教职工的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市要求上来。
  三、有关要求
  1.各单位党组织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把学习贯彻全委会精神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采取有力措施抓好落实。
  2.各单位党组织要将全委会精神的学习贯彻作为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学习在前、实践在前,切实发挥表率作用,带动本单位的学习贯彻活动。要以组织学习全委会精神为契机,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深化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具体措施,努力把各级党组织建设成为学习型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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