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网上审批及电子监察系统对接工作意见的通知
(洪府厅发〔2009〕2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关于做好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对接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关于做好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对接工作的意见》。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日
关于做好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
对接工作的意见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09]16号)精神,按照《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推进网上审批及电子监察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洪府厅发[2008]77号)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规范权力运行,提高行政效能,做好与省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的对接工作,特提出如下补充意见:
一、目标和任务
(一)建立涵盖全市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网上办理系统。
(二)建立具有实时监察、预警纠错、绩效评估、信息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
(三)与省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对接,逐步实行全市统一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网上办理,建设全市统一的电子监察信息数据库,实现行政审批网上化,行政监察电子化和市县(区)电子政务一体化。
二、组织领导
2008年,我市已成立了由市委副书记、市长胡宪为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赵东亮,市委常委、副市长董化杰为副组长,市直各相关单位及县区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市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江西省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方案》的要求,领导小组将继续负责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对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项目日常管理工作。
三、时间安排
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我市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时间作相应调整。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09年3月前)
(一)调整全市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