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2009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洪府厅发〔2009〕2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南昌市2009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九年三月十五日
南昌市2009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和《
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以下简称
《决定》),切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根据《江西省2009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结合我市实际,提出2009年全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和市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以创建最优发展环境为目标,全面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效能,促进南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要点
1、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市直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项目,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使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至少缩减30℅,投资项目审批事项至少缩减30℅,单项行政审批时间在现有承诺时限的基础上至少缩减30℅。继续推进行政审批“两集中、三到位”改革,进一步落实相关工作。(市审改办、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市编办、市效能办、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各县区政府要按照省、市有关要求,组织实施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和规范工作。(各县区政府负责)建立重大产业项目“绿色通道”。重大产业项目实行由有关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联席审批制。对市、县(区)重大产业项目和重点企业实行特事特办,在项目审批、规费交纳等方面提供无偿服务,并在最短时间内办结。(市发改委、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负责)
2、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要完善行政检查程序,规范行政检查行为,减少行政检查随意性。行政执法单位进入企业执法检查应当严格遵守《
南昌市优化投资环境条例》的有关规定,做到依法、廉洁、文明。在全市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各行政执法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省级行政执法部门制定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并对本市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规定的有裁量幅度的行政处罚进行细化、量化,制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市各行政执法部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