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人民政府印发临汾市贯彻落实山西推进依法行政规划(2008-2012年)实施意见的通知
(临政发〔2009〕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壶口风景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直属事业单位:
《临汾市贯彻落实〈山西省推进依法行政规划(2008-2012年)〉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九年六月十八日
临汾市贯彻落实《山西省推进依法行政规划(2008-2012年)》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推进依法行政规划(2008-2012)》(以下简称《规划》),全面推进我市依法行政工作,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和《
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以下简称
《决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执政为民,忠实履行
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能,为实现我市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工作目标
经过五年的不懈努力,使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基本到位,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基本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实现法定化,人民群众参政议政渠道通畅有效;制定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和水平明显提高;法律、法规、规章得到全面、正确、有效实施,行政执法主体及其执法行为基本得到规范,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违法行政行为明显减少;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比较完善,政府的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明显加强,监督效能得到提高;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的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基本形成,政府应对突发事件、抵御和抗击各种风险的能力明显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明显增强,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氛围基本形成,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