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评选优秀教育新闻网站的通知
(淄教宣字〔2009〕26号)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地事局,局属各单位:
近年来,我市各级教育新闻网站发挥信息传输快、容量大和受社会关注度高的优势,不断增强和拓展其新闻宣传功能,有力地宣传了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的工作,树立了教育的良好形象。为进一步树立和发挥优秀教育新闻网站的榜样示范作用,加强我市教育网络宣传工作,经研究,决定举办首届淄博市优秀教育新闻网站评选活动, 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教育新闻网站。
二、奖项设立
命名表彰首批“淄博市优秀教育新闻网站”。
三、评选标准
1.网站由教育部门或学校举办。工作机制完善,有明确的分管领导、具体工作责任人和网站新闻宣传工作方案。网站建站三年以上。
2.网站积极发挥教育新闻宣传功能,动态新闻发布、教育政策解读、典型事迹推广、上级重要信息转载等宣传栏目健全,网站新闻宣传内容不断丰富。
3.围绕上级教育部门和本单位的教育中心工作,及时更新网站教育新闻栏目和内容,教育新闻栏目的点击率和影响力大。
4.网站有明确的新闻审核制度。对网站发布的新闻严格进行审核把关,新闻质量高,无涉密、失实新闻上网,近3年来没有发生网络新闻事故。
5.网站主页上设有上级教育网站(主要包括教育部、省教育厅、市区县教育网)的链接,网站发布的新闻经常被其它媒体转载。
四、评选方式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所辖教育系统各单位开展评选活动,在评选和命名、表彰区县级优秀教育新闻网站的基础上,组织推荐参与市级优秀教育新闻网站评选。市教育局各直属单位网站直接参加市级评选。参与市级评选各单位都要填写《淄博市优秀教育新闻网站评选推荐表》。
五、评选要求
各区县要充分认识优秀教育新闻网站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广泛发动和精心组织好本次评选活动。请各单位务于12月10日前将参与评选网站名单和相关材料报市教育局宣传科。联系人:周大鹏,联系电话:3184109,邮箱:315902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