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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绵阳市委办公室、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着力推进“三个加快”的意见


  五、完善政务体系,着力打造政务服务综合平台

  乡(镇)、街道应当整合资源,建立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应当建立便民服务点,形成省、市、县、乡(镇)、村(社区)五级政务服务网络体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不断创新政务服务体制机制,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立政务服务管理局,与政务服务中心合署办公。国家(含省)投资项目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国有资源(资产)“招拍挂”、财政集中支付、社会保障、医疗保险、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法律援助等事项应当纳入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办理。对招投标、政府采购、国有资源(资产)“招拍挂”等活动,政务服务中心应当做好现场服务,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理,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移交有关机关依法处理。与行政审批相关的检验、检测、评估、论证、代理等中介服务事项应当逐步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开展配套服务,限时办理,规范运作。

  六、落实“三项制度”,加强机关作风建设

  (一)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活动。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省、市要求,结合实际,开展机关作风建设活动。市直机关工委、市监察局要牵头负责,分阶段、分重点地开展机关作风教育活动和自查活动,大力改进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

  (二)推行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贯彻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绵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及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审核、目标考评、责任追究、社会评议四项制度;加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等政务公开载体和平台建设;拓展政务公开的领域和内容,推动教育、医疗、卫生、供水、供电、供气等行业的办事公开。

  (三)全面落实“三项制度”。各地各部门要准确把握“三项制度”的核心,制定细化落实方案,通过落实“三项制度”,促进各项工作机制的完善;要大力实施政务服务首问责任制,政务服务中心和部门窗口应挂牌设立首问责任岗,明确首问责任人和岗位职责并向社会公示;要大力实施政务服务限时办结制,纳入政务服务中心的事项应当在法定时限内作出承诺并在承诺时限内100%办结,承诺时限应当比法定时限精简60%以上,确保办结率达100%;要大力实施政务服务责任追究制,将行政审批流程中逐环节逐岗位确定的责任人、办理时限纳入电子监察,实现在网上直接生成问责。加强电子政务网络建设,实行审批过程、审批结果网上查询,推行行政审批事项在省、市、县政务服务中心之间和政务服务中心与各部门之间的网上传递、网上审批。由市监察局、市直机关工委牵头,市效能办、市政务中心、市目督办等单位参加,对全市落实“三项制度”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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