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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汾市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汾市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政发〔2009〕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壶口风景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现将《临汾市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问题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九年五月十五日

临汾市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问题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改善和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构建和谐的农村社会,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问题的意见》(晋政发〔2008〕25号),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问题为目的,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要求,多渠道筹资,多形式实施,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困难群众住房解困机制,构建农村和谐社会,实现农村困难群众住有所居。
  二、工作目标
  全市农村困难群众中现有住房困难户约3.7万户。市人民政府决定,2008年先安排300户在古县开展试点工作,启动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住房安全问题;2009年安排1200户,进一步扩大试点工作;到2020年,全部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问题。
  三、基本原则
  (一)科学规划,统筹建设。根据困难群众的住房状况,按照先无房、危房户,后其他困难住房的要求,科学制定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问题(以下简称“解困”)规划,并与新农村建设、移民搬迁等工作有机结合,统筹建设。
  (二)先易后难,逐步解决。根据经济安全实用,节地节能节材的要求,采取先易后难、逐步解决的办法,满足农村困难群众的居住要求。
  (三)因地制宜,分类解困。农村住房解困工作,既要积极稳妥地推进,又要充分考虑各方的承受能力,区别不同对象和住房困难类型,按照旧房维修、危房改建、无房新建的要求分类解决。
  (四)政府主导,多方参与。要立足农户自力更生,动员社会积极参与,鼓励群众互帮互助,建立政府补助、住户投入、社会帮扶的解困机制。
  (五)节约用地,一户一宅。坚持一户一处宅基地,已解决新住房的,要收回原宅基地,用于新的建设或进行复垦、绿化,防止造成土地资源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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