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健全城市管理工作运行机制
(一)健全执法管理机制。
由于城市管理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敏感度高,为弥补城管部门在人员和专业力量上的不足,对市容和规划执法采取建设、规划、国土、公安、工商、环保等部门联合执法行动。在日常管理中,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授予的职权,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经常性分类组织开展执法行动。要突出工作重点,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专项整治、集中执法行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解决城市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对常规性、经常性的城市管理工作,按照有关制度规定实行分级分部门负责制,加大执法力度,努力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二)健全联动协作机制。
城市管理各有关部门要服从市城管委(城管办)的统一部署和指挥调度,按照城市管理目标责任制,切实履行自身职能,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城市管理工作。要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和联动机制,建立定期和不定期召开市城管委全体会议、部门联席会议、现场办公会议等制度,及时传达贯彻市委、市政府有关城市管理的重要指示精神,研究和确定城市管理方面的政策措施和工作任务,分析和研究城市管理工作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协调解决城市管理中面临的重大问题,安排布置城市管理工作。要建立情况通报和信息交流、沟通、反馈制度,使各级各部门间通过定期通报,消除存在于认识、地域和管理上的“盲区”,形成城市管理合力。
(三)健全数字化管理机制。
要整合绵阳城市信息网、公安“天网”和城管数字化管理的监控网络平台,搭建全市统一的信息化平台,推进城市管理数字化,实现城市管理的精确化、流程化和日常化,形成城市管理全时监控、快速反应的运行机制,有效提高城市管理的效率、质量和水平。通过数字化信息反馈渠道和12319建设事业服务热线,努力构建群众参与城市管理的平台。
六、健全城市管理工作保障机制
(一)完善城市管理领导和协作机制。
加强城市管理,改善城市环境,强化城市功能,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涪城区、游仙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要进一步提高对城市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城市管理工作的领导,把城市管理提上重要议事日程,真正做到有领导、有机构、有队伍、有责任、有目标、有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