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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陕京三线管道工程建设用地有关问题的通知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陕京三线管道工程建设用地有关问题的通知
(晋国土资发〔2009〕250号)


各有关市、县(区)国土资源局: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中石油建设陕京三线输气管道工程的复函》(晋政函[2009]82号)要求,为保证陕京三线输气管道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经与建设单位协商,现将工程建设用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统一认识,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陕京三线管道工程,是国家“十一五”重点工程,是国家西气东输工程的组成部分,也是改变山西能源结构、改善山西自然环境、提高山西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陕京三线管道工程全长1004公里,在我省境内387公里,涉及4个市的8县(区)。该工程临时用地约16400亩左右,永久性用地(临县、阳曲县压气站、阀室)约225亩左右。沿线各级国土行政主管部门要统一认识,密切合作,全力支持,分级分工负责,共同做好工作,确保国家重点工程顺利进行,如期完工。

  二、关于工程建设用地的相关问题

  (一)临时用地问题

  临时用地手续由县级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办理。

  用地单位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向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临时用地,经批准后,与其签定临时用地合同,由用地单位支付临时用地补偿费及土地复垦抵押金。

  临时用地使用期满后,由用地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复垦并给予适当的地力恢复补偿。临时用地复垦验收由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完成。

  临时用地确实无法复垦的,按照只补不征的原则,不办理征地手续,由用地单位按照永久性征地标准支付补偿。无法复垦的土地数量应严格界定,由县(区)国土资源部门上报,省厅和市局组织复查认定。

  (二)征地报批问题

  陕京三线工程的永久性用地以县(区)为单位组织报批材料,各市汇总后统一上报省厅。县(区)提供相关底图或经数字化后的光、软盘,由省厅统一安排制做勘测定界报告及勘测定界图、现状图、规划图及补充耕地位置图,为尽快完成征地报批工作,各地应及早做好安排。

  涉及占用林地的,由用地单位提供使用林地批准手续。国土资源部门应积极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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