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的通知
(晋国土资发〔2009〕312号)
各市国土资源局,厅机关各处室(部门),各开发区土地分局:
制度建设是厅党组今年确定的“三大工程”之一,作为全系统工作的重中之重。厅党组召开了推进制度建设动员大会,成立了高规格的领导组,抽调业务骨干成立了领导组办公室,并先后两次以明传电报的形式下文要求各市局、各开发区土地分局、各处室限期上报立法建议,厅务会认真讨论研究确定了今、明两年制度建设具体任务。工作安排部署以来,各级领导、各市局、各开发区土地分局,特别是有立法任务的处室负责人,把立法工作当作目前的头等大事来抓,正在积极稳妥地推进各项工作。现就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制度建设的重大意义
加强制度建设是建立法治政府、责任政府的根本要求。去年以来,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内几十名干部被问责、被追究,整个系统受到很大冲击。究其原因有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但更主要的结症是制度不健全。今年,中办、国办印发了《
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中办发[2009]25号),2008年
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了《关于加强查办危害土地资源渎职犯罪工作的指导意见》,监察部、国土部、人力资源保障部三部门印发的15号令已开始对土地违法实行问责。我们要做到保护资源、保障发展、保护干部,就必须从制度建设这一源头抓起。各级各部门务必深刻领会厅党组的决策要求和工作思路,主动出击,真抓实干,使全系统的制度建设水平上升到一个新的层次。
二、明确目标任务要求,切实解决突出问题
要把国土资源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基层单位和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热点问题作为制度建设的重点,当前主要是从采矿许可证管理、耕地保护、规范建设用地预审、理顺国土资源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职责交叉不清问题、规范矿产开采秩序入手,进一步健全制度,严格管理。省厅计划今明两年出台两个地方性法规、五个政府规章,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建设用地置换、城乡用地增减挂钩、采矿许可证管理、各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考核、土地资产处置等重要工作,在制度约束下规范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