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加大安全投入。要督促企业按规定标准、足额提取并有效使用安全费用,保障安全设施的建设和维修、安全设备的检测、维护和保养、职工劳动防护及隐患治理等所需资金,不断改善安全生产基础设施条件。
5、加强应急管理。要强制企业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定期进行演练,确保事故发生时应急措施及时到位,防止事故扩大,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四、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保障能力和监管队伍三项建设
(一)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积极探索和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突出矛盾和问题的措施办法,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要认真落实市政府制定的安全生产十项制度,完善安委会制度、联席会议制度。推动联合执法、隐患排查治理、危险源监管等工作走上规范化轨道,把责任事故约谈、隐患排查和事故举报、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纳入政府的日常工作中。同时,要加强煤矿等高危行业的安全风险评估,进一步强化劳动用工培训,确保高危行业的安全监管工作规范有序。通过落实这些制度,使全市各生产领域和各生产环节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章可循,有规可依,走上制度化、长效化的道路。
(二)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
1、要继续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要认真总结近年来煤矿、非煤矿山、化工、烟花爆竹等行业安全质量达标工作的经验,在其它工矿商贸企业逐步推广;要积极采用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风险评估、安全评价等现代管理方法,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夯实企业基础工作。
2、要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提升产业水平。加大化工、尾矿库等企业淘汰关闭力度,尽快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关闭任务。加大矿井技术改造力度,提高机械化开采水平;要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推广尾矿库压滤干排技术,要鼓励各类企业积极采用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切实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3、要严格安全“三同时”监管。今年国家“扩大内需”政策将进入全面实施阶段,新建改建项目较多。经委、安监等部门要注重协调配合,严格市场准入,凡新、改、扩建项目,都要严格落实“三同时”。否则,一律不准予以立项;安监、消防等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执法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不履行“三同时”手续而擅自施工、投产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
1、强化考核奖惩。要进一步完善考核的措施和办法,加强日常考核,做到月通报、季发布、年考核,有奖有罚,奖优罚劣、奖勤罚懒,维护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的严肃性,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纳入政府考核范围,发挥控制考核指标应有的激励约束作用,调动各级各部门、各类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
2、强化指导协调。要组织每月一次的综合性会议和专题会议,总结工作,分析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实行定期分析安全事故发生规律的制度,找准关键,突出重点,对症下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