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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公共安全视频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的意见

  (四)整合资源,共建共享。视频管理系统作为政府公共管理的重要基础性资源,实行互联互通、全面整合、共建共享。以市、区县(自治县)、乡镇三级政府为主导,有关部门支持配合,由公安部门牵 头整合视频管理系统资源,实现市、区县(自治县)、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视频管理系统资源共享。
  (五)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把政府管理与社会参与有机结合起来,全面引入市场机制,不断完善视频管理系统的公共服务功能,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视频管理系统建设,形成政府与社会力量共同投入的良性互动机制。
  四、主要建设任务
  全市视频管理系统建设由视频镜头,三级视频管理系统及传输专网、政府部门和社会单位视频管理系统构成。主要建设任务如下:
  (一)做好视频镜头建设、改造、整合工作。一是由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投资,新建一批公共场所视频镜头,改造现有不合格视频镜头,整合现有合格视频镜头。二是由政府部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投资新建一批视频镜头,改造现有不合格视频镜头。新建、改造的视频镜头全部纳入整合(见附件)。
  (二)建设三级视频管理系统和视频传输专网。依托市公安局建立全市视频管理系统中心,各区县(自治县)公安(分)局建立覆盖本地区的视频管理系统分中心,公安派出所建立视频管理系统前端汇聚平台。在此基础上形成市、区县(自治县)、乡镇(街道)及部门的三级视频管理系统。以现有公安光纤网络和公共通信网络资源为传输通道,以全市空间地理信息平台为载体,建设视频传输专网,实现市、区县(自治县)、乡镇(街道)及部门互联互通。
  (三)整合政府及部门视频管理系统。市、区县 (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规划和标准,建设整合本部门、本系统的视频管理系统。市政府应急平台与市公安局视频管理系统中心专线联接,实时查看、调用相关视频信息。市政、交通、安监、教育、卫生等政府有关部门,在完成本部门、本系统视频管理系统建设改造的基础上,通过租用专线电路等方式整合接入视频传输专网,实现政府部门视频资源的整合共享和综合应用。
  (四)整合重点单位、要害部位视频系统资源。对各类重点单位、要害部位视频系统资源,按照属地、行业(部门、系统)就近整合接入视频传输专网。对视频管理系统自成体系的部门和单位,可通过租用专线统一接入市公安局视频管理系统中心。重点单位、要害部门要负责做好内部视频管理系统建设、改造和升级工作。其他社会单位、居民小区等,应按照统一的技术规范完成内部视频管理系统建设、改造和升级,由公安机关通过多种方式整合接入视频传输专网。
  (五)实现视频资源综合应用,提升社会综合管理能力。一是做好卡口视频管理系统建设应用。完善高速公路、公路干道、水路等各类卡口视频镜头的布点,纳入有关部门视频管理系统实行统筹规划建设。通过卡口视频信息系统,实现人流、物流的管理控制,全面提升社会综合管控能力。二是对宾馆、旅馆、商场、广场、网吧、娱乐场所等治安复杂场所视频信息进行整合调用。按照统一的技术规范,全市所有的宾馆、旅馆、商场、广场、网吧、娱乐场所等负责建设、改造和升级自身视频管理系统,通过专线、公众网络等方式接入视频传输专网,增强社会治安防控能力。三是实现三级视频管理系统与其他公安业务应用系统的关联应用。将视频管理系统与110接处警、警用GIS、警用GPS、交通管理等公安业务系统进行关联,建成集约高效的扁平化指挥体系,提高公安打击、防范、管理、控制、服务能力。四是视频管理系统智能化应用。充分利用视频技术和信息技术的新成果,积极开展城市管理、应急管理、安全防范、指挥调度、辅助决策等视频信息智能化开发应用,满足政府及部门视频信息的综合运用,全面提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五是加强应用示范工作。全市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视频管理系统,改进公共服务方式,做好视频系统建设应用示范工作,公安、科技、应急管理部门要确定应急示范项目,以示范带动建设应用,降低使用成本,增强视频管理系统的综合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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