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公共安全视频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的意见
(渝府发[2009]107号)
管理系统建设的意见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平安重庆的决定》(渝委发[2009]8号)精神,加快建设全市社会公共安全视频信息管理系统 (以下简称视频管理系统),建立统一、高效的可视化城市管理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提升政府应急管理能力和城市综合管理水平,按照《重庆市社会公共安全视频信息系统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30号)的要求,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平安重庆”、“畅通重庆”建设总体要求,总体规划、确定目标、分步实施、有序推进,全面加强全市视频管理系统建设。通过共建共享、互联互通,实现视频资源全面整合、综合应用,全力打造“数字城市”、“信息重庆”,增强政府应急管理、城市管理和社会治安防控能力,提高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效能,把重庆建设成为社会安全稳定、经济环境良好、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安全区、放心区。
二、总体目标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用3年左右的时间,建立全市城市地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视频管理系统,到2012年年底,全市视频管理系统建设的总体目标是:
--增加总量,扩大视频管理系统覆盖面。通过新建、扩建视频镜头,系统集成、升级改造现有视频镜头系统,增加视频镜头数量,提高视频质量,全市视频镜头总量达到49.7万个(不含涉密镜头),实现整体布局网络化、局部区域闭合化、重点路口全摄入、重要部位全覆盖。
--统一规范,实现视频资源整合共享。以互联互通、整合共享为目标,充分利用视频网络信息化先进技术,建成统一编解码标准、统一联网协议、统一控制协议、统一编号规则、统一图像标注、统一位置标识的数字视频系统,逐步实现各类视频资源的联网、整合、共享,最大限度地降低行政成本。
--综合运用,提高公共管理和服务水平。建设全市视频管理系统,实现互联互通、整合共享,拓展系统智能应用,实现城市管理、治安防控和应急处置“指挥点对点可视化、系统运行数字化、应对决策扁平化、公共服务可视化”,使我市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三、建设原则
(一)属地为主,分级负责。按照“谁所有,谁建设、使用、维护”的要求,以属地管理为主,分级负责组织实施视频管理系统建设、管理和维护。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本地区、本行业视频管理系统建设与整合,所需经费分别由市、区县(自治县)财政和社会单位负责。
(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需要,市政府组织制定全市视频管理系统建设规划。重庆市社会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视频办)制定全市视频管理系统整体规划、技术规范。采用国内外成熟和先进适用技术,充分考虑视频管理功能和性能的先进性和发展前景,统一视频管理系统接口规范和整合要求,实现视频管理系统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
(三)分步实施,有序推进。按照视频管理系统统一规划,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负责组织分步实施。针对各类视频管理系统自成体系、技术模式不统一、信息资源难以共享等问题,由市视频办实行统筹安排,有序推进,降低行政成本,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