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通报的其他重点工作。
3.通报组织
由拟进行重点工作通报的部门(单位)具体负责组织通报。2个以上部门(单位)共同实施的重点工作,由牵头部门(单位)组织通报。
4.通报实施
通过厅政务信息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公示栏和政务信息查询系统、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短信媒体等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途径进行通报。重点工作按季度进行通报,于重点工作实施后的下一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进行。重大突发事件实行及时通报。具体承办通报工作的部门及时收集整理群众对通报情况的反馈信息,有效解决重点工作通报中出现的问题。
5.管理监督
由厅办公室根据相关规定和省政府督查室有关要求,对全厅重点工作的通报进行指导,并会同监察室对重点工作通报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照行政问责办法实行问责管理。
(四)政务信息查询
1.查询原则
政务信息查询服务坚持统筹规划、便民利民、资源共享、分级负责的原则。
2.查询内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应当公开的政务信息;
(2)我省教育改革发展、计划规划及其完成情况;
(3)厅制定、下发的规范性文件;
(4)厅机关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办事程序、条件、依据、监督途径和联系方式;
(5)面向社会公开的服务承诺事项及其办理情况;
(6)厅机关公务员招考、录用以及公开选拔干部的条件、程序、结果等情况;
(7)群众关注和普遍需要了解依法可以公开的信息;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务信息。
3.查询组织
由拟进行信息公开的部门(单位)将需要公开的信息材料报送机关服务中心。由机关服务中心统一负责政务信息查询工作的组织和安排。
4.查询方式
(1)登陆省教育厅门户网站进行网络查询;
(2)通过政务信息专线电话“96128”转接进行电话查询;
(3)信函、来访等其他查询方式。
5.管理监督
由机关服务中心根据相关规定和省工业信息化委有关要求,对全厅政务信息查询工作进行指导,并会同监察室对政务信息查询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依照行政问责办法实行问责管理。
三、工作职责
由厅办公室、监察室牵头,负责委厅机关“四项制度”的落实工作;各处室为委厅机关落实“四项制度”的直接承办主体,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一)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推进工作由政策法规处牵头,承办重大决策事项的处室主办,监察室负责监督检查;
(二)重要事项公示制度的推进工作由新闻中心牵头,承办重要事项的处室主办,厅办公室、信息中心协助,监察室负责监督检查;
(三)重点工作通报制度的推进工作由厅办公室牵头,承办重点工作的处室主办,新闻中心、信息中心协助。其中,厅办公室负责重点工作公告发布工作,承办重点工作的处室负责公告材料组织,新闻中心负责重点工作新闻发布的组织实施,信息中心负责重点工作在线访谈的组织实施、网络和电子信息屏的更新维护工作,监察室负责监督检查;
(四)政务信息查询制度的推进工作由机关服务中心牵头,委厅各处室协助。其中,厅办公室负责政务信息查询系统基础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政策法规处负责行政许可信息采集整理工作,信息中心负责网络查询系统维护管理工作,厅办公室、机关服务中心负责96128查询电话的接听工作,各处室负责信息的更新、完善,监察室负责监督检查;
(五)新闻中心负责“四项制度”推进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
四、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