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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制度实施方案实施细则暨2009年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计划的通知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制度实施方案实施细则暨2009年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计划的通知
(云教办〔2009〕17号)


厅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县级以上行政机关推行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的决定》(云政发〔2009〕40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09〕4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府办明电〔2009〕48号)精神,为切实推进政务公开,提高我厅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对教育相关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充分体现教育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断推动我省现代教育事业发展,结合我厅工作实际,由厅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了《云南省教育厅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制度实施方案》、《云南省教育厅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试行)、《云南省教育厅重要事项公示制度实施细则》(试行)、《云南省教育厅重点工作通报制度实施细则》(试行)、《云南省教育厅政务信息查询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并在各部门(单位)上报2009年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计划的基础上,研究确定了我厅2009年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计划。
  经厅领导同意,现将以上五个工作制度和工作计划一并印发你们,请你们组织认真学习,遵照执行,并结合各自实际,在2009年的各项工作中贯彻落实。
  附件:1.云南省教育厅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制度实施方案
  2.云南省教育厅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试行)
  3.云南省教育厅重要事项公示制度实施细则(试行)
  4.云南省教育厅重点工作通报制度实施细则(试行)
  5.云南省教育厅政务信息查询制度实施细则(试行)
  6.云南省教育厅2009年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计划(略)

二〇〇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1:
云南省教育厅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
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制度实施方案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县级以上行政机关推行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的决定》(云政发〔2009〕40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09〕4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府办明电〔2009〕48号)精神,为切实推进政务公开,提高我厅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对教育相关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充分体现教育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断推动云南现代教育事业发展,结合我厅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保障
  成立省教育厅推进“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全力推进和贯彻落实“四项制度”。
  领导小组由罗崇敏任组长,杜玉银、和福生、罗嘉福、陶晴、邹平、杨共和、王建颖、朱华山任副组长,杨嘉华、田德成、李桂武、于达林等4人及29个部门、单位(厅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发展规划处、人事处、财务基建处、基教处、职成教处、高教处、民教处、师范处、督导室、德育处、学生工作处、科技处、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处、语管处、对外合作与交流处、机关党委、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处、学校后勤保卫处、监察室、招生考试院、教育科学研究院、机关服务中心、普通话测试中心、报刊社、教育对外交流中心、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四项制度推进中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厅办公室主任担任,副主任由人事处、政策法规处、机关党委、教育报刊社、监察室、机关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担任。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推进四项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各部门都要明确一名推进四项制度工作联系人,具体负责本单位、本部门四项制度的实施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工作小组、重要事项公示制度工作小组、重点工作通报制度工作小组、政务信息查询工作小组、监督检查组五个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四项制度”的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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