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专题宣传活动的通知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专题宣传活动的通知
(淄教宣字〔2009〕28号)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地事局,局属各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全市教育宣传工作优势,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监督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的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推动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顺利实施,切实把校舍安全工程真正办成德政工程、民生工程和民心工程,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组织开展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专题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宣传重点
  (一)全国和省、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的相关政策。
  (二)市和区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的意义、目标、方法、步骤、措施、进展和结果等。
  (三)市和区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涌现出的先进典型。
  二、基本原则
  (一)正面、主动宣传为主的原则。要通过宣传,使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工程实施自觉接受舆论和社会监督,使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工程实施。
  (二)与工程实施同步、分级负责的原则。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按照工程实施的责任分工,同步组织开展相关专题宣传活动,形成全市教育系统上下一致、内外互动的宣传格局。
  (三)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时间跨度大、头绪多、任务重。各级校舍安全机构和教育宣传机构要对整个工程实施宣传进行统筹规划、系统安排、分步实施,确保宣传效果。
  (四)多渠道、多形式、多方位相结合的宣传原则。针对工程实施的重要性、复杂性、艰巨性等特点,应采取立体式的宣传方式。
  三、活动内容
  (一)加强与地方综合新闻媒体的合作,优化社会舆论环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积极主动地与各级新闻媒体联系,采取刊发专版、制作系列报道等多种形式,解读政策,公开相关信息,宣传推广典型、经验。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上开设的校舍安全宣传专栏,及时宣传报道校舍安全工程实施中的排查鉴定、加固改造新建规划制定、工程实施的进展情况等动态信息。
  (二)发挥教育新闻媒体作用,推动校舍安全工程的顺利实施。各级教育部门、学校要利用教育电视台、教育网站、教育报刊等渠道开展专题宣传活动。要积极支持、重点利用《现代教育导报?淄博专刊》、淄博教育信息网等全市教育宣传媒体,加强对实施校舍安全工程意义的宣传,让全市的家长和市民了解校舍安全工程,关注校舍安全工程和支持校舍安全工程,形成实施校舍安全工程的良好氛围。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