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行预防性安全抽查的通知
(淄安监字〔2009〕102号)
各区县(高新区)安监局、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局《转发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关于组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开展汛期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鲁安监字〔2009〕136号)指示精神,在前段市局下发《关于加强汛期预防性安全检查的通知》的基础上,近期将会同危化品鲁中应急救援中心对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抽查。抽查时间:2009年9月1日至2009年9月15日。抽查内容:重点检查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护措施及设施、应急救援预案、重大危险源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