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淄博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对全市部分应急资源进行普查的通知

淄博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对全市部分应急资源进行普查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应急管理办公室,市政府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省政府应急办有关要求,结合年度应急管理工作专项考核安排,市政府应急办拟对全市部分应急资源进行一次普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内容
  1、应急预案编制情况(附表1)
  主要普查各区县、高新区、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应急预案编制情况。区县、高新区统计本级总体预案;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统计涉及本部门或本行业的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
  2、应急救援队伍情况(附表2)
  主要普查应急救援队伍情况,应急救援队伍分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业余救援队伍和志愿者队伍。
  3、应急救援物资储备情况(附表3)
  主要普查各类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情况。

  二、有关要求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认真按照普查内容准备相关报表,报送的材料经单位分管负责人签字后于10月25日前报市政府应急办处置协调科。同时,将统计的各类应急预案文本和电子版统一报市政府应急办备案管理。
  报送电子版可通过市政务办公专网(内网)发送邮件方式,没开通内网的单位请刻录光盘或采用移动存储方式当面报送。
  联 系 人:李强 王晓雨
  电  话:3176110
  内网信箱:yingji@zb.sd.gov.cn

淄博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五日

  附表1
  应急预案编制情况统计表

  单位:                                 分管负责人签名:

序号

应急预案名称

类别

发布文号

发布时间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