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及其职责的通知
(淄安监字〔2009〕120号)
局机关各科处室、救援中心,安监支队:
根据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要求,加强本局信息化建设,经研究决定调整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及其职责。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勾东升
副组长:王刚云
成 员:王方宝、毕研江、高国兵、宋国权、李运、杨海、郑良芝、张德才、张立国、张斌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方宝任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局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负责拟定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审议信息化建设重大决策,领导重大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施,组织审定信息化建设中的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督促、协调局机关各科处室、救援中心和安监支队按照职责分工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局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局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负责制订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分解落实信息化工作任务,研究落实有关信息化建设的各项政策、技术标准和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各类信息化试点工作,负责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计划立项、报批、验收鉴定,组织对信息技术开发研究成果的专家评审,组织开展信息技术的交流与协作,组织协调和指导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信息技术应用推广工作,加强与国家、省、市信息化工作主管部门及市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的沟通与联系,管理和审查本局网站信息,为有关单位安全生产信息化提供相关服务,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信息化建设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