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粮食仓库及储存设施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
(淄安办发〔2009〕33号)
各区县(高新区)安委会办公室,市农业水利安委会办公室:
2009年10月17日,贵州省遵义市仁怀市粮油收储有限公司三合分公司在收储高粱过程中,一座建于1978年的仓库发生垮塌,造成10人死亡,9人受伤。为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我市粮食仓库安全生产工作,根据省安监局《转发国家安监总局关于贵州省遵义市仁怀市“10.17”重大粮仓垮塌事故的通报》的要求,市安委会决定于近期在全市开展粮食仓库及储存设施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粮食仓库及储存设施是否存在坍塌等安全隐患,粮食仓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粮食仓库坍塌等事故应急预案制订和演练情况,安全培训教育情况等。
二、检查方法
检查采取粮食收储企业、有粮食仓库或筒仓的粮食加工企业自查,区县普查,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有关单位重点抽查的办法进行。
三、检查时间
粮食收储企业、有粮食仓库或筒仓的粮食加工企业自查和区县检查要在11月15日前完成,市安委会抽查在11月20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