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亮化。村屯主要街道全部安装依标准设计的路灯,并建立长效机制,确保路灯使用的长期性、安全性和规范性,鼓励有条件的村安装太阳能节能路灯。
(五)美化。主街道两侧建筑物立面整洁,无乱搭乱建和违章建筑;在村内适当地方设置宣传栏、报刊栏,及时向村民宣传党的政策、道德规范和村民公约,宣传农业科技知识和实用技术;及时清理村内不健康标语和小广告等;有条件的村要建设休闲场所,安装健身设施,积极组织活动,丰富群众文体生活。
(六)气化。鼓励农村使用清洁能源,推进沼气工程建设,有条件的村可以建设生物质气化站或生物质颗粒燃烧节能环保炉。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属地管理、部门分工负责、分级落实的工作机制。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导协调全市“六化”工程的实施。各区市县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并配备力量,把实施“六化”工程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抓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前抓,主管部门专门抓,切实做到目标、任务、资金和责任“四落实”。
(二)加强舆论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六化”工程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做到家喻户晓。积极发动群众,人人动手,户户参与。新闻媒体要开辟专题、专栏及时报道“六化”工程建设的好思路、好经验、好典型,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教育群众建设家园、爱护家园,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
(三)加大投入管理。各级财政要增加对“六化”工程的资金投入,并加强资金管理,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市农业部门要在安排农村扶贫开发资金和农村新能源建设资金时,综合考虑“六化”工程,统筹兼顾。水利部门要把农村安全自来水工程、生态河工程与“六化”工程相结合。林业部门开展文明生态村建设要优先安排实施“六化”工程的村。交通部门要把农村公路建设任务向实施“六化”工程的村倾斜。建设和环保部门要继续推进“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系统建设,搞好农村污水处理试点工作。各区市县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完善扶持政策,集合各方力量,整体推进“六化”工程。工程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财务制度执行,做到专款专用。要对项目建设内容、标准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四)建立长效机制。坚持建设与管理并重,乡镇、村都要制定长效管理制度,配好管护人员,完善村规民约,落实监督措施。要注重引入城市社区管理理念,积极探索适合农村的管理方式。加强对农民群众的教育和培训,使其积极参与“六化”工程建设和长效管护工作,努力形成人改造环境、环境改变人的良性循环,共建文明、生态、和谐的农村新环境。
(五)强化考核验收。“六化”工程建设将列入对各区市县的年度目标考核。成立由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建委、规划局、交通局、林业局、水务局、环保局等部门组成的“六化”工程建设专项考核组,对各区市县“六化”工程完成情况进行考评,并作为评选市级新农村建设先进村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