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大连市关于实施新农村建设“六化”工程意见的通知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大连市关于实施新农村建设“六化”工程意见的通知
(大政办发[2009]187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大连市关于实施新农村建设“六化”工程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二日

大连市关于实施新农村建设“六化”工程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中共大连市委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大委发 [2009] 1号)精神,抓住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的历史机遇,逐步实现公共设施均等化,推动全域城市化,经市政府同意,在全市农村实施以硬化、绿化、净化、亮化、美化、气化为重点的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六化”工程),并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六化”工程的重要意义
  2006年以来,我市按照《大连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施纲要(2006-2010年)》确定的目标,坚持“全域谋划、城乡统筹”、“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不取、放活”的方针,不断加大财政投入,新农村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积累了一定经验。但仍有相当一部分村集体经济实力不强,缺乏自我投入能力,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薄弱,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较为普遍,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亟待改善。实施“六化”工程是当前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大举措,对于改善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兼顾城乡共同发展、实现全域城市化战略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政府要站在城乡统筹、全域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六化”工程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新农村建设的大事来抓,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部门联动、社会参与,严格标准、完善机制,因地制宜、统筹兼顾的原则,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改善农村环境面貌,坚定不移地构建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新格局,努力提升我市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加快全域城市化进程。
  (二)总体目标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