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监察厅关于二00九年第三季度全省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工程建设运行进展情况的通报
(鲁建综字[2009]25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按照省政府的部署,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监察厅对全省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工作进行了全面督察调度。截止9月底,全省规划建设的200座城市污水处理厂中,174座已建成运行、5座正在调试、 17座正在建设、4座正在开展前期准备;全省规划建设的146座垃圾处理场(厂)中,55座已经建成运行、39座正在建设、52座正在开展前期准备。从督察和调度的情况看,各级政府加大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工作力度,污水处理厂运行平稳,垃圾处理场建设进展较快。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城市污水处理厂
(一)建设情况。济南市西客站、即墨市北部、东营港经济开发区、青州市弥河、泰安市三厂、肥城市康汇、威海市工业园、威海市初村、莒县改扩建、莱芜市三厂、临沂市罗庄区二厂、德州市天衢工业园、德州市经济开发区、茌平县二期、邹平县二厂、博兴县经济开发区、阳信县二期等17座污水处理厂正在建设中。烟台市牟平区、莱州市滨海、昌乐县三期、郓城县二厂等4座污水处理厂正在做前期准备,主体工程尚未开工。
(二)运行和收费情况。建成运行的174座污水处理厂,有147座负荷运转率达到75%以上,占建成运行总数的88%;有23座负荷运转率达到 60一75%;商河县、长岛县、临沂市经济开发区一期、庆云县等4座达到50— 60%。
济南市三厂、淄博市周村区北郊、枣庄市新城一期、临沂市兰山区南坊、聊城市三厂等5座污水处理厂正在调试。
全省17个设区城市中,16个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0%及以上,德州市低于60%。
全省91个县(市)中,有87个城区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0%及以上,金乡、郯城、平邑、茌平等4个达到60— 70%。
济南市未将污水处理费提高到平均l元/立方米。91个县(市)全部按省政府平均0.8元/立方米的最低限价标准制定出台并执行了新的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
二、城市生活垃圾场
(一)建设情况。济南市二场(焚烧发电厂)、平阴县、商河县、青岛市生化、青岛市小涧西焚烧发电厂、青岛市黄岛开发区焚烧发电厂、即墨市灵山二期、枣庄市陶庄、枣庄市台儿庄区、滕州市二期、河口区二期、广饶县、蓬莱市白家沟二期、海阳市二期、潍坊市二期、寿光市二场、昌邑市焚烧发电厂、诸城焚烧发电厂、泗水县、微山县、金乡县、鱼台县、肥城市、宁阳县。东平县、威海市二期、日照市黄山、莒县、五莲县、莱芜市、苍山县、临沭县(渗滤液处理工程)、德州市焚烧发电厂、禹城市、临邑县、平原县、东阿县、高唐县、东明县39等座(期)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厂)正在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