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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优化办关于免费发放《涉企收费政策指南》有关问题的通知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优化办关于免费发放《涉企收费政策指南》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办)、财政局、优化办:

  近年来,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两转两提”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部署要求,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优化办、省监察厅会同有关部门大力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整顿工作。通过清理整顿,取消了一批不合理的收费项目,降低了偏高的收费标准,查处了乱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了企业和群众负担。但是,由于部分执收部门和单位受利益驱动以及企业了解政策不够、维权意识不强等因素的影响,违规收费甚至乱收费的行为仍时有发生。为增加收费政策透明度,使企业和广大群众更多的了解现行涉企收费政策,有效抵制和监督乱收费行为,我们整理编纂了《涉企收费政策指南》免费向企业发放,帮助企业在交纳相关费用时对照核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精心组织免费发放。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措施,相关部门要履行职能,相互配合,同时注意发挥群团和中介组织的作用,于2009年12月底以前将《涉企收费政策指南》免费发放到相关企业。实施免费发放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由各级服务年活动办公室负责。

  二、《涉企收费政策指南》免费发放的范围:省企业服务年活动办公室确定的省、市、县(区)三级重点服务企业;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选择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企业或个体户作为免费发放对象;发改、财政、物价、优化办等部门及企业服务年活动办公室可根据实际需求发放(各地分配数量详见附表)。

  三、加强舆论宣传。各地要通过广播、报纸等多种媒体,加强收费政策宣传,防止政策棚架。各级企业服务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有关等部门要认真接受企业咨询、受理企业举报,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四、扩权县(市)的资料分配由所在地的省辖市在分配总量中统筹安排。

河南省发展改革委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优化办
二○○九年十一月十九日

  附件:
  全省《涉企收费政策指南》免费发放分配表

序号

省辖市

分配数量

折合箱数

备  注

1

郑州市

3960

99

2

开封市

2160

54

3

洛阳市

4040

101

4

平顶山市

3200

80

5

安阳市

2480

62

6

鹤壁市

640

16

7

新乡市

3000

75

8

焦作市

2280

57

9

濮阳市

1520

38

10

许昌市

3440

86

11

漯河市

1200

30

12

三门峡市

1000

25

13

南阳市

8400

210

14

商丘市

3880

97

15

信阳市

3600

90

16

周口市

4400

110

17

驻马店市

3200

80

18

济源市

600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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