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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举办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书画摄影展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举办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书画摄影展的通知
(苏卫机党〔2009〕18号)


厅机关及厅直属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中大医院及省口腔医院党委:

  为隆重纪念新中国成立60周年,深情讴歌社会主义建设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展示我省卫生改革发展的丰硕成果和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丰富党员干部职工业余文化生活,促进厅机关和各单位精神文明建设,经研究,厅直属机关党委决定在国庆节前举办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书画摄影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主题

  参展作品内容以歌颂伟大祖国60年的辉煌成就、歌颂党、赞美祖国、赞美自然,反映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和我省卫生改革发展所取得的辉煌成就及我省卫生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积极向上、无私奉献、奋勇拼搏的精神风貌为主题。

  二、作品要求

  1、书法(含篆刻)作品:书体不限(草、篆须附释文),硬软笔不限。软笔书法不大于4尺整纸,硬笔书法以16开、8开为宜;篆刻不少于四方。诗、词、联、赋、文等均可,作品最长不超过6尺,以竖式为宜,须装裱好。

  2、美术作品:国画、油画、水彩、水粉、版画、漫画、工笔画等均可。作品不大于4尺整纸,尺幅宽不超过1.5米,须装裱好。
  3、摄影作品:可使用传统和数码相机,黑白、彩色均可,单幅、组照不限,组照数量限6幅内,作品尺寸为7至16英寸。作品不得进行拼接、合成等改变原始影像的处理。

  三、参赛对象

  厅机关和在宁厅直属单位及中大医院、省口腔医院的干部职工。

  四、奖项设置

  书画及摄影作品由专家评委各评出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9名,优秀奖若干名。

  五、参赛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积极参与,使之从中受到教育。

  2、作品要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力求艺术性与思想性相统一。既能展示伟大祖国60年来巨大发展变化和我省卫生改革发展所取得的丰硕成果,又能展现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反映和谐健康、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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