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医疗质量万里行-血液安全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苏卫办医〔2009〕59号)
各市卫生局,厅直属医疗机构、省血液中心:
为认真做好血液安全督导检查工作,根据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9年医疗质量万里行-血液安全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123号)精神,我厅制定了《2009年医疗质量万里行-血液安全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八月十一日
附件1:
2009年医疗质量万里行-血液安全督导检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
血站管理办法》、《
血站质量管理规范》、《
血站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
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单采血浆站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和《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进一步加强血液管理,强化血液安全,根据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9年医疗质量万里行-血液安全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各采供血机构、各医疗机构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血液安全工作,切实加强对血液安全督导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血液监管力度,狠抓措施落实,保障人民群众的临床用血安全。在我厅“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领导小组下,设立血液安全督导检查工作组(见附件),负责制定全省血液安全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组织实施全省采供血机构、医疗机构血液安全督导检查工作。各市、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根据督导检查方案组织本辖区内的督导检查工作。血站和医疗机构要根据督导要求,加强培训,制订工作计划,积极开展自查自纠,落实整改措施,配合做好督导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