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召开全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妇幼卫生项目工作会议的通知
(苏卫办社妇〔2009〕4号)
各市卫生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苏发〔2009〕7号)和全省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启动实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组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妇幼卫生项目,经研究,决定召开全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妇幼卫生项目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8月20日上午报到,下午2:00开会,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
江苏省会议中心(钟山宾馆)黄埔厅,南京市中山东路307号。
三、会议内容
部署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妇幼卫生项目工作。
四、会议对象
各市农村卫生、社区卫生、妇幼卫生分管局长、分管处长各1人,各市、县(市、区)妇幼保健院(所)长各1人,“两癌”检查项目试点县(市、区)卫生局局长1人。
五、其他事项
各市限带车2辆。请各市于8月18日下午6:00前将参会人员名单汇总后报我厅社妇处,传真:025-83620710。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二日
附件:
参 会 人 员 名 单
市卫生局(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