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管理方案》的通知

  (6)县(市、区)妇幼保健机构负责所管辖地段目标人群(含高危待孕妇女)叶酸片的发放和管理。
  2、准备怀孕的妇女的叶酸发放、登记和随访流程。
  (1)村医/社区医生或保健人员收集辖区内准备怀孕的妇女信息,确定发放对象,入户通知其领取叶酸片,进行健康教育,并签订知情同意书,使服药对象正确了解相关知识,提高叶酸服用率和依从率。
  叶酸片按每人每天1片(0.4毫克)发放,保证孕前3个月和孕早期3个月服用量。发放对象每次领取l-3个月的量,村医/社区医生或保健人员对领取叶酸的妇女进行登记,记录领取叶酸的时间、数量以及妇女相关信息;对领取叶酸的妇女进行随访,每月至少一次,督促妇女按时服用,并将妇女在孕前3个月和孕早期3个月叶酸服用情况进行登记。
  如果妇女服用叶酸6个月未怀孕,应在医生指导下自行购买继续增补叶酸。
  (2)高危待孕妇女叶酸的发放、登记和随访。
  高危待孕妇女是指准备怀孕的妇女中,既往生育过神经管缺陷胎儿或服用抗癫痫药者。高危待孕妇女叶酸服用量按每人每天4毫克剂量发放,保证其孕前3个月和孕早期3个月服用量。
  县(市、区)妇幼保健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妇幼保健人员根据既往高危孕产妇管理记录以及各村/社区上报的信息,对既往生育过神经管缺陷胎儿或服用抗癫痫药的高危待孕妇女进行登记,通知其到指定地点领取叶酸片,并对领取叶酸的高危待孕妇女进行登记,记录领取叶酸的时间、数量以及待孕妇女相关信息,进行健康教育,并签订知情同意书,每月进行随访。
  县(市、区)妇幼保健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幼保健人员将领取叶酸的高危待孕妇女名单通知所在村/社区的村医/社区医生,村医/社区医生应每l-2周督促待孕妇女按时服用,并将待孕妇女在孕前3个月和孕早期3个月叶酸服用情况进行登记,整理后反馈给县(市、区)妇幼保健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妇幼保健人员。
  (三)信息报送
  村医/社区医生或保健人员负责叶酸发放和服用信息的收集、整理,按月上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按季度统计并上报本辖区内叶酸发放和服用信息。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负责按季度统计辖区内叶酸发放和服用等基础信息,汇总后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按季度逐级报送辖区内叶酸发放和服用等信息。
  四、经费保障与管理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