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9年江苏省扩大流感监测网络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苏卫疾控〔2009〕15号)
各市卫生局:
为落实国家关于扩大流感监测网络建设要求,进一步加强流感监测工作,根据
卫生部印发的《2009年扩大流感监测网络项目管理方案》(卫疾控发〔2009〕76号),我厅组织制定了《2009年江苏省扩大流感监测网络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三日
2009年江苏省扩大流感监测网络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扩大和完善流感监测网络,动态监测甲型H1N1流感和季节性流感病毒的变化趋势,及时发现并处置流感暴发疫情,降低流感对公众健康的危害,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实施扩大流感监测网络项目。根据
卫生部印发的《2009年扩大流感监测网络项目管理方案》(卫疾控发〔2009〕76号),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完善全省流感监测网络,提高流感监测网络的工作能力和监测质量,提高应对流感大流行的各项技术能力。
(二)动态监测全省流感流行病学和病原学特征变化,及时发现、有效处置流感暴发疫情。掌握我省流感病毒的流行株及其构成,及早发现变异株,为流感流行的预警提供依据。
(三)2009年底前本项目覆盖全省13个市,全省流感监测网络扩大至14家网络实验室和29家哨点医院。
二、项目内容
(一)流感样病例监测
全省所有29家哨点医院均开展全年流感监测工作。各哨点医院每日通过网络报告门急诊流感样病例数和就诊总数;每周采集20-30份流感样病例标本(标本采集量应均衡分布,可每日采样或间日采样,避免集中采样),按规定送相应的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
(二)暴发疫情监测及调查处理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流感暴发疫情的监测、报告、调查处理以及标本采集和实验室诊断,严格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规定,凡符合报告标准的暴发疫情必须按规定时限进行网络直报。每起暴发疫情均要采集标本,送所在地的网络实验室开展流感病毒实验室检测,并将疫情基本情况和实验室诊断结果进行网络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