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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财政厅、省中医药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农村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遴选程序与方法

  1、申请人按照申报条件,填写申请书,陈述申请理由、个人简历、专业方向,详细提出学习的内容、方法、途径以及学习达到的目标,并交单位签署意见。

  2、各县(市)卫生局对照遴选条件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负责本地区候选对象的初评推荐工作。各市卫生局按照本市名额分配指标,对推荐的候选对象进行评审,择优确定上报人选。

  3、省中医药局对各市上报的推荐人选进行复核后,确定并公布培养对象名单。

  三、培养内容、方式与途径

  (一)学习经典

  培养对象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在专家指导下选定精读与泛读的古典医籍书目,制定读书计划,深入学习钻研、领悟和发掘古典文献精华,做好读书笔记,写出学习体会。省中医药局将在培养期间分期组织《内经》、《伤寒论》、《温病学》、《金匮要略》等经典理论学习班。鼓励各市举办学术研讨会、读书心得交流会等,为培养对象提供多种形式的学习机会,加深对古籍的理解,努力提高中医理论水平。

  (二)名师指导

  1、培养对象可自选1名省、市级名中医或高年资、有特长的中医师为指导老师,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签署教学协议书。各市卫生局要督促、指导培养对象跟师学习,并协调确定培养对象的指导老师。

  2、培养对象应保证有充足的时间随师临证,继承整理、总结发扬指导老师的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

  (三)临床实践

  培养对象除了在本单位坚持临床外,每年还应去相关专业省级及以上重点临床专科(专病)进行短期学习,充实提高临床经验和技术水平。同时,结合跟师学习和临床进修,掌握一些中医、中西医结合新技术或新疗法,培养结束后,能够在临床工作中开展这些新技术、新疗法或开设专科专病门诊。

  (四)临床研究

  结合跟师学习和个人专长,选择1种或多种中医药优势突出的病种进行临床诊疗方案研究,并撰写研究报告。

  四、培养要求

  (一)培养期间,要深入学习主要古典著作和相关专科医籍,每年撰写读书笔记不少于10篇。坚持参加中医经典培训班,并通过相关考核。

  (二)每年必须参加不少于3个月的临证跟师学习,撰写心得体会。培训结束后提交1篇反映指导老师技术专长、学术思想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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