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召开说理式卫生行政执法经验交流会议的预通知
(苏卫办发〔2009〕5号)
各市卫生局,省卫生监督所:
自2008年5月确定开展说理式卫生行政执法活动以来,各地积极实践,努力探索,下发了一系列文件,制定了相关制度方案,采取了有力的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及时交流总结全省卫生系统说理式行政执法工作的经验教训,进一步提升卫生行政执法水平,促进说理式卫生行政执法向更广泛地区和更高层级的开展,经研究,定于近期召开全省推行说理式卫生行政执法工作经验交流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试点单位就本单位开展说理式卫生行政执法活动进行全面总结。总结包括活动的开展情况、内部工作制约机制和制度的建设情况(包括自由裁量制度建设落实情况)、队伍人员培训情况、社会效果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突出此项工作的经验、亮点、特色。我厅将对总结进行汇编,印发各地交流学习,同时将选择有关单位进行重点发言交流。
二、请各市卫生局组织编写本市(含县、市、区)自开展说理式卫生行政执法活动以来的1-2个卫生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按照“案情简介”、“处理结果”、“说理评析”顺序形成文字材料并附体现说理式执法的主要文书(主要包括案件终结报告、集体讨论、处罚决定书等)。案情信息应当完整,说理评析应当深入、透彻、充分,要紧密联系相关的法律规范和对实际工作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