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世界银行贷款/英国政府赠款中国农村卫生发展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和《世行贷款英国赠款江苏农村卫生项目办公室管理制度》的通知
(苏卫规财〔2009〕150号)
高邮、姜堰、溧阳、海门、丹阳、高淳县(市)卫生局:
现将《江苏省“世界银行贷款/英国政府赠款中国农村卫生发展项目”实施管理办法》、《世行贷款英国赠款江苏农村卫生项目办公室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九月四日
附件:
江苏省“世界银行贷款/英国政府赠款
中国农村卫生发展项目”实施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世界银行贷款/英国政府赠款中国农村卫生发展项目”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我国与世行签订的《贷款协定》、《世界银行贷款/英国政府赠款中国农村卫生发展项目操作手册》等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省“世界银行贷款/英国政府赠款中国农村卫生发展项目”省级项目实施单位,各项目县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 项目组织机构
第三条 为加强项目工作领导,确保项目实施,2008年10月份省政府办公厅下发苏政办发〔2008〕103号文件,成立“世行贷款英国赠款江苏省农村卫生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项目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卫生工作的副省长担任,成员由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的分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卫生厅。
第四条 项目领导小组履行以下职责:
负责对江苏项目实施工作的领导,按卫生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对项目的要求指导本项目的实施,审核重要改革措施,批准项目年度计划和预算,制订改革中需要协调的政策和处理部门合作问题等。领导小组建立例会制度,每半年或一年召开一次。
第五条 为加强项目管理,省卫生厅成立“世行贷款英国赠款江苏农村卫生项目办公室”(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办公室),具体工作由厅规划财务处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