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教育宣传工作的通知
(苏卫办医〔2009〕68号)
各市卫生局,厅直属有关医院:
为进一步加强医学科普知识和健康教育宣传,提高医务人员和社会公众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意识,保障患者合法权益,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下发“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相关宣传材料的函》(卫办医政函〔2009〕73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要从卫生部网站(www.moh.gov.cn)医政司子栏目下载相关医学科普读物和宣教材料,作为开展“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宣传培训使用资料。
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按照卫生部《
2009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方案》有关要求,充分利用卫生部组织编写的相关医学科普读物和宣教材料,结合工作实际,通过讲座、视频、展示、专题报道、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并主动协调当地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公众广泛参与,营造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改善医疗环境、促进医患和谐的良好氛围。